此文請不要導入變相的政治聯想與討論,我會反感。 謝謝 :p

去年還是前年,忘了。

曾經去信給金管會,建議對「外資」部份做一個完善的控管與制定
門檻或基本設限,並比照對國內分析師/金融從業人員等規範,也
必須對外資提出合理範圍內相符的規範。

但是他們永遠都只有制式化的回覆,合理懷疑是自動罐頭回信。

早年政府開放外資來台,出發點這是好事,可以帶動相關的經濟發
展與一些良性的刺激。

但是從一開始,也沒有對外資做出一定程度的規範,這就不能算是
好事了,而且這個問題已存在多年。

放縱外資法人對台灣市場恣意妄為的抽插與利用;彷彿洩慾般地瘋
狂進出玩弄著:融資或融券、亂喊價或亂下評比、高興就鎖單或不
爽就拋售,長期下來也早已經造成市場的籌碼零亂。

但是他們賺到了拍拍屁股就走,虧損了趕緊找「提款機」標的;即
使過去喊價與評比出了大瑕疵與錯誤也隨口弄個理由帶過。

根本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完全沒有責任感與法人應有的正確心態。

希望金管會能夠即早對外資做出應有的限制與規範,不要再放任他
們隨意的操弄台股。

相信不只有我一個人寫信給金管會建議過,而且應該也很多人都比
我更早些時間,就已經向金管會提出對外資的質疑與建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六弦(Bluesd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