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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氾濫的量,決定買榜的數量。

買榜的風氣以台灣來說,在 CD 不普及的年代就一直都存在著,但沒
有像近 10 年(正確應是 2001~2002 年左右開始)來這麼嚴重離譜
到一個靠杯的境界;也一直都是業界公開但不明說不承認的秘密。

以玫*大*體系的「*-Music」、國際*大唱片公司的「*大金榜」是
唱片公司常買榜之對象標的,不完全是,但幾乎都是。

以前是唱片公司派員工去各大唱片行一直買自家唱片,當唱片行沒貨
時就會跟唱片公司申請出貨,循環幾次就可達成灌水。

上面這方式是還好,因為在唱片、卡帶、錄音帶時期就有了。

慢慢的,就演變成唱片公司與唱片行合作,把貨「賣回唱片公司」,
然後也是申請出貨,但數字已暴增為幾年前的數倍,並收取回扣。

有些應該也許可能大概是來自大牌藝人、經紀公司或國際唱片公司的
壓力,依官方說法,這是為了「廣告行銷」的一種方式。

大約從 MP3 這種壓縮音樂格式慢慢出現、並流行起來後,買榜的風
氣更嚴重、買榜的藝人(主管與公司主導)也倍增。

為什麼?因為數位音樂漸漸普及的情況下,透過網路的交換、下載等
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方式,使得大多數的音樂使用者可以無償取得;這
對堅持只買正版的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而為了上述過的壓力外,還有業績壓力,買榜風氣日漸高漲,但是唱
片市場的景氣,卻是每下愈況....

有些人或許會反駁,覺得不公平也去下載啊,反正大家都習慣在網路
下載,若不去下載盜版就是自己吃虧。

這種觀念是錯誤的,而且非常不要臉、非常要不得!這比「買榜」的
惡習還要可惡!

若真的喜歡音樂,請支持購買實體音樂唱片,說啥沒錢、沒時間,或
是說整張想聽的歌只有一兩首所以不想買等理由,都是狗屁。

盜版氾濫的量,決定買榜的數量。

在批評買榜風氣時,也請捫心自問,自己是否真的做到互相尊重。

所以 Metallica 在 2000 年時,告 Napster 公司與高達 35 萬個盜
版使用他們音樂的網友,我個人不但贊成,也寫信給 Metallica 的樂
信箱表示大力支持,雖然我英文很破、只有簡單幾句話而已,所以他
們沒回信,但我知道他們的信箱至今仍常常是處在塞爆的狀態。

最後 Metallica 大獲全勝,贏了這場官司。

我並不是正義魔人,但是我對整個音樂界有某種程度上的潔癖。

喔對了,我不下載盜版音樂的,從還沒開始賺錢的學生時代起,我的
零用錢幾乎都拿來買唱片、樂器、樂譜、音樂器材/書籍等,還有錄
製 Demo 用的空白帶,跟相關東西、樂器保養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