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太多難以言喻與一些奇怪的妥協。
但是都過去了,偶爾當回憶想一想也就可以了。  

為了家人,而不再繼續玩音樂,這是我這輩子至今唯一能接受的妥協。

沒繼續學鋼琴所帶來的遺憾是一輩子的。畢竟那曾經是當年許多同儕都不一定有過的好機會,卻因自己年幼不懂事兼沒好好把握,所以在放掉多年以後的「悔」都是咎由自取,不能怨天尤人。從幼稚園大班開始,我就很喜歡一種忽快忽慢但節奏強烈的音樂,拍子都是「一三、二四」的那種,當然那是小時候對這種音樂的當下認知,但長輩都說那不是我應該去喜歡的「鬼東西」;後來才知道那個叫搖滾樂,然後我就停止鋼琴的學習,開始擁抱搖滾樂並在幾年後和重金屬有了第一次的親密邂逅。這當中的妥協,用現在的說法僅是「自我感覺良好」的無知。

比較開心的幾件事裡,其中之一就是當初就讀「嘉義市私立興華中學」的高中職時期,為高職部爭取到開吉他社的喜悅。雖然這個看在、聽在旁人的見與聞裡,似乎只是非常平凡又不足道哉的雞毛蒜皮小小小小事;但在那期間,來自家中長輩、校園師長的異樣眼光卻是沉重的壓力,即使至今我都自認當時的堅持很值得。用比較噁心的說法就是「甜蜜的負荷」配上當時很自以為是的態度。

我是由普通科(高中部)轉到職業科(高職部)的學生,高中部的吉他社指導老師是盧尚俞老師(倚嘉樂器行的老闆),當時同屆的所有社員裡,我敢自認自己是唯一最用功在練琴這方面的人。不過一年級下學期轉到資料處理科後才發現高職部的週六社團沒吉他社,我必須轉社團。(當年也沒有全週休二日這種東西....)

所以在更改社團活動類別的時候,我選了棋藝社並用了「想要修身養性」這個理由,其實只是貪圖這個社團沒有指導老師也完全不點名,所以可以在教室裡放心練琴。高職三年裡 (含高中部的半年)每週六我都會帶琴去學校練,老師們也已經見怪不怪了。這種妥協我就滿喜歡的。

但是,剛轉到高職部的第一個月,我就因為「校外聚眾滋事」的罪名,被學校記過了;自此我也開始被貼上「後段班的壞學生」這個標籤到畢業,但除了被記過的那學期不能領獎金,一直到畢業為止,我是「每學期的每一次段考」都領獎學金的「後段班學生」。

在當年全國的各私立學校,無不以升學掛帥這最高指導原則當作神主牌位般地供奉著,所以就算是個「有案底」的學生,但只要維持一定水準的成績,起碼老師教官就比較不會太刁難。因為當時我已經很清楚明白並確實瞭解,在某種由多數刻板印象所建立起來的體制內,只有先於學生本份的課業上都搞定且沒問題了,才有資格去做其他的事、才有條件去說服師長。這是比較正確的妥協,雖然當中的「正確度」在某些族群的解讀下或許並非百分之百,但應該還是正面的。

歷經一年級下學期~二年級上學期,整整兩個學期的一年來,在「每一次」班會對學校建議和填寫「班會紀錄簿」之努力(在當時這玩意兒一直都是我負責在寫的....),學校終於願意幫「高職部」開吉他社了;爾後才曉得那是一項空前的紀錄,因為在過去的興華高職部,完全沒有吉他社的存在。這些事是不能唬濫的,因為去學的校教務處查歷年各屆「班會紀錄簿」存檔就知道了,但前提是學校有留下超過十年以上的舊資料....

當時負責學校所有音樂相關事的盧老師,就找了當時還在「銥世代樂器」的小建(現在他改名叫:林柏亨)當指導老師,因為小建的影響與介紹,所以我也喜歡上 Richie Kotzen 與 Telecaster 了;至今我們仍是有在聯絡的朋友。社團第一次上課時,因為小建是留著一頭飄逸長髮的帥哥,所以當時幼保科和美容科的女生就有四分之一都選了吉他社,但最諷刺的是整個社團只有我「帶琴」去上課,當時才剛開始跟林伯霖師父(待過嘉義一段時間的人可能會認識他)學琴沒多久。

第一節課小建就說:「那個唯一有帶琴的學生叫什麼名字?我先幫你這學期社團總成績加分,啊你要不要順便上來彈一首?」來刺激一下其他學生,但當時我還沒把師父教的東西練完就先婉拒;當天的第二節課選社長時小建有問我要不要當?可是覺得要去拿社團紀錄簿很麻煩也會浪費練琴時間,也婉拒了。印象中在後來好像是另外兩個女生分別擔任正副社長?忘了。

每週六那些女生在上課時間,都一直拱小建講笑話講故事與聊天,這倒好,我可以盡情在教室後方練自己的琴。當時也感覺小建當下有點不爽,因為他是來上課不是來講笑話的,所以當他「不經意」的提到自己有女朋友後,幼保跟美容的女生就跑光光了,之後每週六社團上課也只剩十個學生左右。正副社長對吉他根本就沒興趣,最後社團紀錄簿就變成我要去拿;音樂教室在校園最後方的建築物三樓、教務處在靠近校門的最前方建築物二樓,好不容易「高職部」終於有了吉他社,很不希望才剛創立的第一年,最後只因為沒填寫社團紀錄這種奇怪原因就被廢掉,只好答應。這種妥協是最莫名其妙的。

當然,現在興華的高職部是否還有吉他社存在?還是說音樂性社團都不在了?這些我都不知道也懶得再去探究。但當時不放棄的堅持,換來後面也對吉他有興趣的高職部學弟妹們,能有機會在校園時期就接觸到吉他,這個就很令人開心;最起碼,在我畢業的時候,學校高職部一直都有吉他社。

相對於所有無論見過面與否、或僅只在網路上互動的前輩/同儕/晚輩等朋友們,每一位在這個領域中(廣義包含整個音樂,非狹義單指主流音樂或地下音樂之個別領域),每一位不是各自擁有一番傲人成就、就是有可以拿出來加分的「能被看見或聽見」的作為與作品;而這些都是我無法、也從未擁有的,雖然羨慕但也很祝福與真心為他們感到開心。因為一直以來,我都只是個短暫的過客、平凡的普通人而已。有太多難以言喻與一些奇怪的妥協,但是都過去了,偶爾當回憶想一想也就可以了。

唯一慶幸的,就是自己對音樂的愛還在。只是這種愛已經轉移,並藉由其他媒介或形式來延續當中的溫度和情感;因為這至今一直是支撐自己保留活下去這念頭與意志力的最大動力。

人生總有許多衝突與妥協,活得自在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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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弦(Bluesd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