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一篇小短文,確實是因為「服貿」議題而生的感想....
但內容和「服貿」無關,而是跟「音樂」與「媒體」有關。

目前在台灣國內,新聞台報導某些訪台的外國音樂工作者或演藝相關工作者的資訊總是鉅細靡遺,但是在報導台灣音樂相關的資訊,很多時候就沒那麼仔細詳實。除了一般人比較在意或認識的「偏向主流公眾人物」會特別用心之外,通常「非主流」的就簡單帶過就算了。

好吧!因為商業電視的新聞台,業務相關部門會有廣告的業績壓力、還要擔心電視台高層長官「一通電話比什麼都偉大」的權力,而非主流的單位都比較沒錢買廣告或置入、也沒有像佛陀耶穌之類可以感化長官的神力,所以新聞中有提到一下就不錯了。

然而,有些時候是直接把網路上看到的現成東西截取幾個有新聞價值與新聞性的一小部份關鍵,就送去剪接室裡做成 48 分鐘新聞帶,抱持著反正有播出就好的心態,只要別發生「別台都有、只有我們沒有」的情況就覺得已經順利過關,連內容或敘述有可能導致某一部份觀眾誤解的後果都不管。

這樣可能會讓「不熟悉該新聞內容與相關人事物的觀眾群」得到不完整甚至不正確的資訊。外國人不清楚或許還情有可原,但台灣人自己都不願意稍微多花一兩分鐘找個資料查證一下,或直接找有在接觸這個領域的朋友先問一下自己國家的表演藝術工作者之相關資訊,那還滿奇怪的。

例如<起來>這條歌,詞曲、原唱是「四分衛樂團」而非五月天!
但從昨天到現在,好像還沒有看到哪一家新聞台提到該曲的原創樂團是四分衛,只看到中國人嗆五月天、青箭口香糖之類的相關訊息....。編輯字幕稿、播報稿(提詞機)的同時,在格式或程式限制的字數內、與口頭播報節奏允許的範圍內多加一句『由四分衛創作的歌曲:起來』應該不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但卻能讓「原創作者」很容易地感受到您們的貼心。

雖然最近幾天這系列的新聞事件是以「服貿」相關的資訊為主,所以四分衛並不是「直接性」的主角。但這已經是一種對台灣「音樂創作人」的不友善與不尊重了;跟這個類似的情況,在以往並不是沒有發生過。

台灣人都不願意多花幾分鐘甚至幾秒鐘,去認識一下我們原本就擁有的好音樂,要如何去要求其他國家的外國人(例如中國)尊重我們呢?或許對於某些人來說,追根究底去關注這一類在他們眼中是小小小小細節的小小小小事,實在太嚴重、太嚴肅、太苛刻、太沒必要了,但是「新聞報導」本來就應該要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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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一下....
四分衛<起來>這條歌,收錄在他們 1999 年的《UP!393B1:起來》專輯,角頭音樂發行(角頭音樂.台北盆地篇/第肆號/tcm004),負責平面美術設計的蕭青陽在封底還有附上一句「版權所有.翻印為狗」的標語。詞曲創作者是主唱陳如山(阿山),吉他 Intro 、間奏 solo、尾奏是吉他手兼團長鄭峰昇(虎神) ,整條歌編曲是四分衛樂團共同完成,音樂總監是虎神的哥哥鄭捷任,監製發行人是張四十三。

當年《UP!393B1》專輯的團員組合,除了虎神與阿山,還有貝斯手曾昭義(小曾)、吉他手郭偉建(小郭/小建)、鼓手陳聖元(啊玩)共五人。

目前,四分衛的成員是:虎神、阿山、貝斯手林奧迪(OD)、鼓手王誌緯(緯緯)共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