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盜版,最應該著重的應該是先從「對盜版業者的執法強度」開始做起。

著作權法到底保障了誰?

有些還在線上努力打拼的音樂工作者,他們之中有些人看到自己過去辛苦的創作與心血依然在市場上販售,甚至被盜版業者與專找漏洞鑽的盜版網站拿去私用營利,自己卻收不到任何一毛版稅的感覺會更幹;這些人是真正有資格怒吼的人。

至於那一堆主張只要音樂可以流通並被大眾喜愛就是被肯定的說法,其實很多都是那種只想不勞而獲的人在為自己找一個可以合理化「不尊重原創者」行為的藉口。

況且,如果真的要反盜版,最應該著重的應該是先從「對盜版業者的執法強度」開始做起,並不是巧立名目替既得利益者撈進更多且更不要臉的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