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帳方面的比例合理適當情況下的「包票制度」是應該存在的,這樣才能真正讓樂團、活動單位、展演空間一起成長。 

當樂團或表演者要在 Live-House 展演空間辦演唱活動時,有很多時候都一定會遇到「包票」的情況;通常雙方在拆帳比例方面有了共識後,大多數的人都會接受。

不過也有一部分的樂團,卻一心只認定「包票」是在血汗剝削樂團、佔樂團的便宜又吃樂團的豆腐,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很辛苦、作品很棒,應該是 Live-House 展演空間要「主動付錢邀請他們」並且給予高規格的禮遇才對。

所以,他們除了反對「包票」這個制度之外,有些人可能還會在不經意的偶然之中突然「夢見」某某 Live-House 展演空間怎樣又那樣還這個又那個的,他們的信徒也會乖乖地遵從教義去幫忙當證人,就彷彿一瞬間都學會「觀落陰」或「入夢大法」似的每一個人都身歷其境。

但是,我覺得「包票」這個制度很好啊。

尤其在拆帳方面的比例都算是合理適當的情況下,這樣才能真正讓樂團、活動單位、展演空間一起成長。況且想要讓這個產業的整體環境變好、甚至不斷地朝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更不能只有單方面地要求「展演空間」付出貢獻,樂團本身、閱聽者(樂迷與觀眾)這兩方面也要有共識才行。

真的喜歡與支持,最基本的請做到「購買正版音樂」這件事;若時間允許的話請買票入場看表演。但是,若樂團連向自己的死忠樂迷們推票或唱片(前提是對方經濟能力與時間安排都允許的情況下),卻仍然一直賣不出去的話,有些時候樂團本身也要稍微想一下自己是否哪裡有問題。

同時也必須杜絕某些閱聽者們心中早已根深蒂固的「只要跟樂團熟識就可以拿到免費進場的公關票、拿到免費贈送的唱片或實體產品、拿到後台私人休息空間的入場券」等,這一類莫名其妙又偏差至極的錯誤觀念。(當然,若樂團願意自己吸收表演成本、甚至願意砸錢發片再免費送樂迷,那另當別論....)

更重要的是閱聽者、樂團、各活動單位、各展演空間等方面,無論團體或個人,都不應該抱著恃才傲物的心態或倚老賣老的傲慢,還進而希望自己能夠得到什麼不一樣的禮遇款待與折扣優待;各領域的工作者都一樣很辛苦,請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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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音樂書寫團隊 - 六弦(Blues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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