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其耗費數十億新台幣經費去興建這所謂流行音樂中心,
不如從最小的根本與基礎來做。

我非真正專業專職音樂人,僅偶爾寫點相關但仍不算太正經的東西。
單純喜愛音樂,無論流行/獨立/Underground,此文是個人看法。
若有冒犯某些族群之處,還請包涵見諒,謝謝。

記得當初所謂「新十大建設」說是要提升流行樂文化的發展/素質/產能等,
並藉此來培育開發音樂人才、鼓勵樂團原創,增加音樂多元發展和普及等。
但無論流行/獨立樂,檯面上或Underground,
我個人很相信,大家要的都並非這空有型式之「物品」。

單就「流行音樂」來說....

盜版猖獗與MP3氾濫帶來負面衝擊,使好音樂人才出走甚至離開音樂圈;
至於原本有心於此之新手更為之怯步,擔心絞盡腦汁並有幸出版的作品,
被無良無德無血無淚的盜版製作商/愛用盜版者,不法獲利/無償取得。
無論盜版使用者喜歡該作品與否,對原創人來說仍是最痛苦最難過的事;
心疼的不只有單純經濟損失,
更是對其作品不被尊重而感到「無可奈何」有苦說不出。
這是目前最大的問題之一,也是最迫切需要被重視的。

基礎音樂教育的不重視,相信很多人在學時期,
都有音樂課被借去上國/英/數的經驗。
而音樂素養與正確觀念培育的嚴重缺乏,
甚至無良盜版愛用者,網路上抓了音樂聽完就刪,
看在從小都把零用錢存起來買錄音帶買CD買樂器與相關消耗品的人眼裡,
情何以堪啊?

有少數人曾反駁:
「覺得不公平也去下載啊!」
「反正大家都在網路下載,若不下載盜版就是自己吃虧。」....等,
這一類莫名其妙的「ㄍ」話。真是狗屁不通又無知到極點的歪理。

至於唱片公司想出用原版唱片配合演唱會的作法,
或許能稍微改善,但也僅是治標。
除了少數被其公司重點包裝與強力主打的表演者,能享有這特別的「福利」外;
剛發片的新人有多數都是新作推出不到幾天甚至推出前,
就有人在網路提供盜版下載。

就算建了所謂流行音樂中心....
早已從惡如流的盜版音樂使用者們的習慣 ,並不會有多大改善。
而這流行音樂中心,最終可能也將淪為另一個被政府抽稅吸金的惡性循環;
我如此合理懷疑猜測。

與其耗費數十億新台幣經費去興建這所謂流行音樂中心,
不如從最小的根本與基礎來做。

著作權相關的法規太鬆且罰則太輕了;
而一些號稱合法的「網路音樂供應商」控管也太馬虎,
許多人透過某些電腦軟體或程式,
即可輕鬆側錄拷貝取得其所謂「線上收聽」的音樂檔案。

對於:
法規的修訂和罰則加重;輔導網路音樂供應商自主加強防止有聲出版品被盜取的管理;
贊助金錢非大都會區之鄉鎮市與偏遠地區的基本教育各級學校,添購更新硬體器材等;
提供更多便捷的管道,給無論流行/獨立表演團體或各類創作人都能有申請經費機會;
降低數十年以來,對於文化產業發展打壓最嚴重最不要臉的「思想審查」之標準....等。

還有最基本的:
課程內容已少到不能再少的基礎音樂教育(指:音樂課),不應該再被剝削;
許多音樂從業人員,除家庭關係所以自小「在家中」就有機會接觸並學習音樂的外,
有更多的人在「國民基本教育學程中」根本完全學不到像樣的知識與正確觀念。

上述這些,
個人認為才是政府和相關單位的官員們應該真正思考、致力與投資的方向。
而非花錢建沒意義的「物體」與作秀,
對於想提升流行樂甚至其他各類音樂文化發展這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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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弦(Bluesd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